申请理赔所需资料
以上为申请理赔的基本材料,依据事故具体情况如需补充其他材料,敬请原谅。
特别提示:
1.理赔报案: 时间:请在发生保险事故后10日内及时通知我们,具体以条款或协议为准; 形式:您可致电或通过书面信函、传真、亲访公司、代理人等方式转达; 报案电话: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18 2.医疗险种发生保险事故后,需到医院就诊时: 就诊医院是我们指定的医院。若我们没有指定,则指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 意外伤害医疗险种,意外伤害需急诊救治的不受上述限制,但经急救病情稳定后,须转入我们认可的医院进行治疗。 3.就诊注意事项: 门急诊就诊者请保留门急诊病历、处方和门诊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如发生了住院情况,请保留出院小结及住院病历复印件; 开具诊断证明时,应有医院的有效签章如诊断章、医务科章、住院处章、急诊章等,并请提供原件; 未尽事项请参照条款,请您仔细阅读保单条款中有关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如何申领保险金等部分,从而为您申请理赔提供帮助。
1.理赔报案:
2.医疗险种发生保险事故后,需到医院就诊时:
3.就诊注意事项:
未尽事项请参照条款,请您仔细阅读保单条款中有关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如何申领保险金等部分,从而为您申请理赔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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