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人保寿险康乐家保险产品计划”保险责任扩展的公告
-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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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人保寿险客户:
您好!
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推出“人保寿险康乐家保险产品计划”供您免费领取。
“人保寿险康乐家保险产品计划”为产品组合计划,由《人保寿险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新标准版)》条款和《人保寿险附加一般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新标准版)》条款组成。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人身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人身险部函[2020]21号),该计划在原保险责任基础上,将保险责任扩展至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身故,扩展情况如下:
一、保险责任扩展说明
1.被保险人于上述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后,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上述保险合同终止。
2.新型冠状病毒身故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二、特别说明
在上述保险合同生效前,若被保险人已经医院确诊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不属于本次保险责任扩展的范围。
三、释义
1.医院:指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医院,以及国家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2.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新型冠状病毒是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简称:2019-nCoV),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需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
四、温馨提示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您的服务人员,或关注“中国人民人寿E服务”微信服务号与我们联系。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