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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投保提示

人 身 保 险 投 保 提 示       2023 年 9 月第 2 版 

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信任与支持。为帮助您更好地认识和 购买人身保险产品,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填写投保单之前认真阅读并知悉以下内容:

  一、请您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我公司是依法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保险机构,依法经营各类人身 保险业务。我公司 2023 年第 2 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200.23 %,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根据中国银行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第 2 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结果,我公司被评定为 BB 类。 您从销售人员处购买保险时,请您关注销售人员是否持有《保险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如需要查询销售人员的销 售资格,请您登录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网址:http://iir.circ.gov.cn)。

  二、请您根据实际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选择人身保险产品 请您根据自身已有的保障水平和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多数人身保险产品期限较 长,如果需要分期交纳保费,请您充分考虑是否有足够、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费,不按时交费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 为了确保投保人保险款项收支的合法、真实和安全,请投保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I 类账户), 授权我公司、银行通过银行划账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费(包括续期保费)。

  三、请您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请您不要将保险产品的广告、公告、招贴画等宣传材料视同为保险合同,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向您提供相关保险产 品的条款。请您认真阅读条款内容,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包括责任免除条款、保险责任的减轻、免赔额、 免赔率、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等待期、比例赔付、解除或中止合同等部分或全部免除或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续保及退保相关约定、保险金的申领手续和资料、费用扣除、保险产品期限(包括 组合式健康保险产品中各产品的保险期间)、是否提供保证续保以及续保有效时间、理赔程序、理赔文件要求、特别 约定及相关释义等内容。您若对条款内容有疑问,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进行解释。 

  四、请您了解“犹豫期”的有关约定 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有犹豫期(投保人本人收到纸质或电子保单并以书面或电子方式签收后 15 日内) 的有关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犹豫期内,您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但应退还保险单,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 过 10 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您全部保费并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请您慎重 若您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您会有一定的损失。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 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六、请您充分认识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风险和特点 (一)如果您选择购买分红保险产品,请您注意以下事项: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如果 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保险公司才会将部分盈余分配给您。如果实际经营成果差于定价假设,保险公司可能不 会派发红利。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不能理解为对未来 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二)如果您选择购买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请您注意以下事项:您应当详细了解投资连结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 包括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用等。您应当要求销售 人员将投资连结保险账户价值的详细计算方法对您进行解释。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投资风险 完全由您承担。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不能理解为对未 来的预期,实际投资可能赢利或出现亏损。如果您选择灵活交费方式的,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您停止交费可能产生 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对您进行解释。 (三)如果您选择购买万能保险产品,请您注意以下事项:万能保险产品通常有最低保证利率的约定,最低保证 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资金。您应当详细了解万能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包括初始费用、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 费、手续费、退保费用等。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万能保险账户价值的详细计算方法对您进行解释。万能保险产品的 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您要承担部分投资风险。保险公司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只能代表一个月的投资情况,不能理 解为对全年的预期,结算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的资金,不针对全部保险费。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 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22 如果您选择灵活交费方式的,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您停止交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对您进行解释。 

  七、请您正确认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 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不同保险产品对于保障 功能和投资功能侧重不同,但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您不宜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银行存 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八、选择健康保险产品时请您注意产品特性和条款具体约定 健康保险产品是具有较强风险保障功能的产品,既有定额给付性质的,也有费用补偿性质的。定额给付性质的健 康保险按约定给付保险金,与被保险人是否获得其他医疗费用补偿无关;对于费用补偿性质的健康保险,保险公司给 付的保险金会相应扣除被保险人从其他渠道所获的医疗费用补偿。如果您购买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请您如实告知被 保险人是否拥有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情况,否则,您和被保险人会承担保险费 或赔付金额可能损失等不利后果。请您注意条款中是否有免赔额或赔付比例的约定、是否有疾病观察期约定。如果 您购买医疗保险产品,请您认真阅读该保险产品条款“我们认可的医院”款项和保险合同约定的指定医院,知悉医 疗机构的名单或者资质要求。您可以通过查看您的保险产品条款、保险合同,或咨询我公司服务人员、致电全国客服 电话95518转寿险、登录您的客户服务端(“人保寿险E服务”微信公众号、人保寿险管家APP)或公司官网查询医疗保 险产品的医疗机构的名单或者资质要求。如果保险公司以附加险形式销售无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产品,请您注意 附加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主险保险期限。

  九、为未成年子女选择保险产品时保险金额应适当 如果您为未成年子女购买保险产品,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其主要 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防止道德风险;同时,从整个家庭看,父母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和支柱,以父母为 被保险人购买保险,可以使整个家庭获得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 

  十、请您如实填写投保资料、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并亲笔签名 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的如实告知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投保时,您填写的纸质或电子投保单等资料的各项 信息须真实、准确及完整,尤其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联 系电话)和联系地址、被保险人与投保人的关系等客户信息;对于销售人员询问的有关被保险人的问题,您也应当如 实回答,否则可能影响您和被保险人的权益。为了有效保障自身权益,请您本人在纸质或电子投保提示书、投保单等 相关文件亲笔签名。 

  十一、请您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客户回访工作 各保险公司按规定开展客户回访工作,一般通过电话、在线电子回访、信函和上门回访等形式进行。为确保自己 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您应对回访问题进行如实答复,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立即提出,要求我公司进行详细解释。请您 投保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投保人本人手机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等个人信息,以便我公司能够对您 及时回访。 

  十二、请您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发现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销售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 他证据,可向我公司反映(致电全国客服电话 95518 转寿险);也可以向当地银保监局(或保险行业协会)投诉;必 要时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十三、如有不明事项,特别是理赔相关流程以及理赔所需资料,请您查阅保险产品条款、保险合同有关“如何 领取保险金”款项说明,或咨询我公司服务人员、致电全国客服电话 95518 转寿险、登录您的客户服务端(“人保寿 险 E 服务”微信公众号、人保寿险管家 APP)、公司官网(网址:www.picclife.com)或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官网(网址: www.picc.com)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