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人保寿险百万守护(环保版)两全保险”等2款产品保险责任扩展的公告
- 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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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人保寿险客户: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人身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人身险部函[2020]21号),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扩展“人保寿险百万守护(环保版)两全保险”和“人保寿险百万守护(至尊版)两全保险”2款产品的保险责任扩展方案如下:
一、责任扩展说明
在上述保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后,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且满足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条件的,我们除按原保险责任给付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再按该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但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给付新冠肺炎身故或全残特别关爱金。
二、保险责任扩展有效期
被保险人的出险日期在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的,可享受上述保险责任扩展权益。
三、特别说明
在上述保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前,被保险人已经确诊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处于入境来中国后的隔离观察期内的,不属于本次保险责任扩展的范围。
四、释义
1.医院: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医院,以及国家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2.新型冠状病毒:指世界卫生组织(WH0)命名的“SARS-CoV-2”。
五、温馨提示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您的服务人员,或关注“中国人民人寿E服务”微信服务号、拨打4008895518服务热线与我们联系。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