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息授权使用条款示范文本
-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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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授权贵公司可以从第三方就有关保险服务事宜查询、收集与本人相关的信息。本人同意贵公司将本人提供的信息、本人接受贵公司保险服务产生的信息以及贵公司从第三方查询、收集的信息(包括本单证签署之前提供、查询收集和产生的),用于人保集团及其因服务必要而委托的第三方,向本人提供服务、推介产品、开展市场调查与信息数据分析。人保集团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对上述个人信息依法承担保密和信息安全义务。
本条中贵公司是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人保集团”是指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
本授权自本单证签署时生效,具有独立法律效力,不受合同成立与否及效力状态变化的影响。如取消或变更授权,可在微信公众号“中国人民人寿E服务”自助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