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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 高管讲消保(六)

  • 2024-03-16
  • 金融消保在身边保障权益防风险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全面启动,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金融安全意识。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金办便函〔2024]189号)有关要求人保寿险推出系列专题 -《高管讲消保》邀请人保寿险总、分公司高管人员共聚官微公众号,传播金融保险知识宣传消保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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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三适当”原则 提供更专业服务

    山东省分公司 临时负责人 邓华明

    人保寿险山东省分公司积极践行 “人民保险 服务人民”的企业使命,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守护者,在“3•15”期间开展全员保险销售“三适当”原则的教育培训,将合适的产品、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做好销售前端的自律培训,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着力构建“大消保”格局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福建省分公司 总经理 陈渊博

    人保寿险福建省分公司将持续强化消保主体责任,完善消保工作体系,畅通投诉受理渠道,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凝心聚力,夯实消保工作基石,构建“人人谈消保、人人懂消保、人人做消保”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新生态。


    坚持人民保险政治性 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甘肃省分公司 总经理 孙杨槐 

    人保寿险甘肃省分公司积极碱性“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金融消保政策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消费安全意识,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综合运用多元化宣传形式和渠道,宣导金融政策、提示金融风险,倡导理性投资理念,当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守护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金融服务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金融为民守初心  构建“大消保”新格局

    湖北省分公司 总经理 任丹琪

    “人民保险 服务人民”是中国人保的企业使命,也是对人民的郑重承诺。人保寿险湖北省分公司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金融为民、金融惠民、金融便民”作为工作出发点,以最大诚信服务客户、以最大诚意化解纠纷,不断推动构建“大消保”新格局,切实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守“三适当”原则 确保消费无忧

    上海市分公司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郑清浩

    金融产品适当性要求我们在设计和推广产品时要充分考虑产品的风险、收益与客户的承受能力相匹配。销售渠道适当性则强调选择适合产品销售的渠道,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目标客户适当性则是指要了解客户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为不同客户推荐合适的产品和服务。

    遵循“三适当”原则,不仅体现公司对消费者的承诺和责任,也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我们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强化内部控制,确保消费者购买公司保险产品时安心无忧。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 推进消保体制建设

    青岛市分公司 临时负责人 曾辉 

    人保寿险青岛市分公司秉承“人民保险 服务人民”的初心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不断优化消保体系,持续健全服务机制,逐步提高理赔质效,强化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大力普及金融知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体责任,以科技赋能持续打造高质量服务,不断增强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